免修及抵免規定

 Rule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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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修

基礎英文為畢業必須學分

◉ 選修基礎英文並修完,得以畢業

◉ 申請免修無需上基礎英文,但須需另選修一門2學分通識課程補足,否則畢業通識學分會少2學分。

◉ 不申請免修+沒選修基礎英文=不能畢業

學測英文成績均標以上 (限入學時申請) 

英文證照成績達CEFR B1等級

英文證照成績達CEFR B2等級

外語課程限107-108級入學可免修

109級後入學不可免修

★ 107-108級:至多可免修2學分的外語課程。

★ 109級後:外語課程為必修,不可免修。

★ 113級(含)後之外籍生選修所屬國家官方語言課程,不得列入外語課程學分採計。 


抵免(限轉學生/轉系生)

轉學生或校內轉系生,申請以課程抵免通識基礎英語學分,須提供原就讀學校修畢之英語課程大綱成績單正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