免修
基礎英文為畢業必須學分
◉ 選修基礎英文並修完,得以畢業
◉ 申請免修無需上基礎英文,但須需另選修一門2學分通識課程補足,否則畢業通識學分會少2學分。
◉ 不申請免修+沒選修基礎英文=不能畢業
學測英文成績均標以上 (限入學時申請)
統測達前標或以上 (限入學時申請)
英文證照成績達CEFR B1等級
英文證照成績達CEFR B2等級
外語課程限107-108級入學可免修
109級後入學不可免修
★ 107-108級:至多可免修2學分的外語課程。
★ 109級後:外語課程為必修,不可免修。
★
113級(含)後之外籍生選修所屬國家官方語言課程,不得列入外語課程學分採計。
抵免(限轉學生/轉系生)
轉學生或校內轉系生,申請以課程抵免通識基礎英語學分及外語學分,須提供原就讀學校修畢之課程大綱、成績單正本。